2021-03-05 11:54:49 來源:本站 字體大小:TTT
[摘要]
轉《人民日報》報道:全國政協十三屆四次會議正在北京舉行,全國政協委員、香繽集團董事長許明金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大灣區范圍內推廣新建房屋房產稅優惠政策”的提案。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作為計稅依據。面對錯綜復雜的國際形勢、艱巨繁重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沖擊,部分商業經營者面臨著經營的持續困難,紛紛要求房產的擁有者,給商業的經營者提供減免租金等扶持,幫助餐飲、院線等實體服務行業的經營者度過經營的難關,經營困難傳遞至房產的擁有者,因為,他們需要承擔按價值1.2%或者租金12%的房產稅。
另外,國家大力發展自貿區建設,一些城市也以城市化發展為契機,大力發展新城區建設。但是,新城區,以及自貿區新建的房產需要市場的培育,以粵澳灣大灣區為例,當前也存在寫字樓空置的現象。按以原值為計稅依據: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在粵港澳大灣區內經營10萬平方米的商業綜合體,按5萬元每平方米計算,需要承擔的房產稅約為4200萬元(5萬元/平方米×10萬平方米(1-30%(按30%折))×稅率(1.2%),一塊商業用地,總計40年使用年限,開發建設3年,市場培育2年,如果經營35年,需要繳納房產稅約為15億元,這樣如果加上地價款,建安成本,裝修改造升級等等,投資一塊商業用地,基本上無法實現盈利。
為此,《深圳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深地稅發[2003]676號)規定:“原對納稅人新建或購置的新建房屋,自建成或購置之月起,免征房產稅三年,現改為自建成或購置的次月起,免征房產稅三年。”對于鼓勵企業參與新區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也使得深圳的商業地產蓬勃發展,產生了一系列的標志性的項目,保障了城市的繁榮。
綜上,為了應對后疫情時代帶來的影響,鼓勵企業參與新開發區域的建設,應當將深圳“新建或購置新建房屋免征房產稅三年”的作地,予以推廣至大灣區范圍內,甚至考慮到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