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引導成年「雙非」子女,依法行使公民權利。雖然有部分「雙非」子女生活在內地,但是,達到法定成人年齡,也是香港居民的一份子,對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具有積極的作用。對他們返港行使公民權利,應當依法予以保障。
第二,發揮「雙非」家庭社團的作用。我們「香港雙建同心協會」就是以關愛「雙非」子女的非營利性社團。希望在「雙非」家庭簽注、「雙非」子女認證等方面,發揮助手的作用。
第三、在政府引進優才計劃時,對於「雙非」子女父母,應當提供適當的照顧。有利於維護「雙非」家庭的穩定,減少兩地奔波的痛苦。
綜上,特定歷史時期,產生的「雙非」子女,應當發揮其為建設香港、建設祖國的正能量作用。